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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是最后的选择,而再婚是离婚者的权利
...还有极少部分,是丧偶的情况
今晚的故事,出现在一个二婚家庭
随着离婚个案增加,二婚家庭的建立,这种矛盾似乎是难免的
对于破碎的家庭,伤害最深的是无辜的孩子...失去父爱、或母爱...甚至两者皆失!
从失败的婚姻,勇敢的站起来...再寻得知己、缘分,建立组织新家庭、重拾幸福...确实不易
然而,在这过程中,往往却得不到自己孩子的体谅
...尤其当孩子进入十几岁的叛逆期
我是孩子的后爸,虽然不同住一起
以下是个人的经验、分享
不能强求,要孩子称自己:爸爸、妈妈
尤其孩子已经懂事了
退一步,孩子愿意称呼自己:叔叔、阿姨...已算是给足面子
很多时候,要给孩子更多的爱、关怀
如经济许可,给予更多的消费
总之,不能强求
我曾说过一句话:
...到了风烛残年,尚有一个孩子,不离不弃的陪伴在身边
他/她是否是亲身的,已不重要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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