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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7-31 12:26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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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自广东
引用第216楼樵山隐士于2010-07-30 15:41发表的 :
Re:回 135楼(l-anky) 的帖子
引用
引用第205楼l-anky于2010-07-29 12:15发表的 回 135楼(l-anky) 的帖子 :
楼主,我的身份是人家的女儿,人家的老婆,人家的妈妈,我不是小女孩!因为我也在我身边睇过一个好似你的例子,个男人真是18年后要同个老婆离婚,离婚的原因也应该是同你差唔多,但是你没有想过一个女人过左40岁,剩下的是乜呀?你要离婚早D啦,虽然有BB姐,但是大家仲年轻,各自仲有机会重新选择.是,18年后,个仔大啦,你就名成利就啦,同你一起度过辛苦日子的老婆就可以行埋一边啦.甘的男人要唔要都吧啦!
....... 没话这个男人乜,只是话男人你不要拿个仔做借口,男人同女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,要分就要后生个阵分,大家仲有机会重新选择,不要样样拿个仔做借口.男人40-50岁又点呀,有钱的一样大把D贪钱的女人粘埋身啦.但对比起,女人的青春是短暂的.这个社会加在女人身人的道德观也是太多.所以请楼主重新考虑---------为了儿子,我会忍十八年,这句话,不要误人误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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