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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的时候,我曾经订下了一系列不靠谱的择偶标准。从头到脚,大到国籍小到毛孔,我订下了一长串人类不可能符合的条件。什么他要是个地理老师,但是数学要非常好,什么他必须是个断腿的,但又要跟不断一样,什么最好是住在卡塔尔的日耳曼男人……
死党听到我这超出人类范围的择偶标准之后,以手扶额,沉重地叹了口气,缓缓道,别的不好办,但要残疾的简单,你可以考虑残联。
我赏她一个大白眼,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
我喜欢物理老师,是因为曾经看过一个师生恋的故事,非常喜欢故事中的男主角;喜欢断腿的,是因为非常迷恋乔振宇在《雪花女神龙》中欧阳明日的扮相;喜欢卡塔尔,是因为听说那里“百万千万不算富,上亿才是刚起步”……
我的择偶标准,是会因为我喜欢的人或事而改变的。
那时候,我默默地暗恋着一个人。
我看的那个师生恋的故事,是跟他一起看的;我喜欢欧阳明日,是因为他的眼睛在某一瞬间像极了明日;至于卡塔尔,是因为这个地方出现在一道习题里,而那道题,是他教我做的。我拐弯抹角地,把我的择偶标准默默向他靠近。我希望我的故事,终归能与他有关。
只可惜,襄王有梦,神女无心。
虽然我明示暗示无数次,他自屹然不动,借朋友的名义,一次次让我落得个空欢喜。那些我当真了的情话,对他来说只是无心的玩笑。我战战兢兢,小心翼翼地靠拢他,但是,始终是恋人未满。他不喜欢我,所以,我的努力被全部推翻。
后来的后来,我才知道,相爱的两个人,就算是彼此间礼貌的客套,也像一句句曼妙的情话。心照人不宣。
顺理成章,毕业之后,我的暗恋无疾而终。
我心酸地想,也许这一辈子,我都不会再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。陪着他在冰天雪地里走到瑟瑟发抖,为他费尽心思准备一份生日礼物,他不知道,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背后刻的那句话,是法国作家杜拉斯的《情人》中的名句:我认识你,永远记得你。
我也曾很想,在他垂垂老矣的时候,拉着他的手,不顾他已经满脸褶皱,对他说:我认识你,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,现在,我是特为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。
我曾为他结结巴巴地背诵过这一段,可惜当时没有背熟,时间也选的不好。在人挤人的公交车上,脸都被压得变形的环境下,我磕磕巴巴地将这一段文字像挤牙膏一样挤了出来,他并没有用心去听。现在,我已经可以把这段文字倒背如流。遗憾的是,他再也没有机会听。
多少人曾在他生命中来了又还,可他不会知道,那时候,我是真的想过一辈子的。
做不成情人的朋友,最后还是不得不沦为陌生人。
转眼大半年,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他,一开始是因为放不下,后来却是没有必要。这半年里,我经历了委曲求全地仰望,尝到了相思成疾的苦楚,千回百转之后,最后终于遇见了对的人,大大方方地执子之手。
我间断性地听说了他的消息,听说他用起了微信,听说他刷起了微博,听说他在大学里过得不错。我进人人网,是因为他,用微博也是因为他,他一直都在我微博的悄悄关注里,但是,我已经很久没有再去看过他的新微博。
那些年的种种,我说不上后悔,对他,我也已经没有怨恨。原本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事,不是我不够好,也不是他的错,不喜欢一个人,是谁也没法改变的事。那时我对他好,是心甘情愿,喜欢他,也是心甘情愿。而他没办法回应我的感情,不怪他。
他不会知道,我曾经这样小心翼翼地,卑微而温柔地注视过他。
只是,他永远也不会知道。
我就此错过他。
但我会永远记得,在我十八岁时,最为青涩的年纪里,我曾如履薄冰,战战兢兢地捧上了我的真心。那时,我短发,校服,对自己的形象全然不计较,裙子、耳环,这些女孩子必备的东西,都让我敬而远之。那时,我还不像现在这样,会扎起长长的马尾,学着在脸上涂涂抹抹,对镜梳妆。
我还记得,那时我还为他背过普希金的那首《我曾经爱过你》,我盯着他的侧脸,一字一句道:我曾经默默无语、毫无指望地爱过你。
那时,他坐在座位上,捏着笔,正在演算我让他做的习题,草稿纸上尽是复杂的公式。他垂着头,蹙着眉,露出一副认真沉思的模样。他的校服干净整洁,领口有些褶皱,微微敞开的外套露出里面深色的毛衣。入冬了,天有些凉。
那是我最好的年纪。
我不怪他,我只是很遗憾。
时光流转,又回到了我们最好的年纪。
高三作业深沉似海,一眼望不到边。他趴在桌上,正奋笔疾书,而我蹦蹦跳跳窜到他身边,拍了拍他的肩膀,得意洋洋道:“你知道得罪一个女文青的坏处吗?”
他头也不抬,随口应道:“不知道,你说说看啊。”
我道:“那你会成为她一辈子灵感的源泉!”
“……”
“喂!”我恼羞成怒地抢过他的笔,“你有没有听我说话!”
他只得正视我,朝我伸出手,无奈道:“有有有,你继续说,先把笔还我。”
我扬眉逃开:“不给!”
“楚楼!”
“怎样!”
那是我们最好的年纪,那是我日夜思念曾深深爱慕过的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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